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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的蘋果日報看了沒呀? 真的是一不小心...就可能觸法唷!!
新聞ㄉ 標題是 :
【 部落格撥飛兒新歌 挨告 】
聽說有位青少年日前在香港ㄉ某音樂分享網站哩,發現他ㄉ偶像飛兒尚未發表ㄉ新歌...
經下載後上傳至自己ㄉ部落格分享....卻被唱片公司報警逮人!
少年疑惑ㄉ對警察說: 「 部落格裡大家都這樣做..怎麼會觸法呢? 」...警方提醒網友: 「 只要是引
用他人文章、圖片或音樂,都會觸犯著作權法裡的重製規定 。 所以呼籲大家小心,以免誤觸法令 !」
像這樣誤觸法令ㄉ舉動, 是會被處以三年以下徒刑、拘役或75萬元以下ㄉ罰金.....( 天呀! 好可
喔...待會兒我先來檢查一下自己ㄉ部落格好ㄌ..... 我可沒有摳摳可以被罰喔 ... )
感謝 【 eric網路遊民 】 提供的相關訊息
第六十一條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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